1.1 調查方案設計
1.1.1 調查內容
調查前應通過規劃/建設/交通/物價行業主管部門、物業管理公司、停車場管理公司、停車場行業協會等收集基礎資料,包括:城市停車總體供需情況,停車收費標準,配建停車場指標及執行情況,現有停車場的形式及構成,停車場建設方式及停車管理體制等。
停車場調查內容應包括:現有停車場的分布和位置,現有停車場的規模(每個停車場的車位數和占地面積),長期停車和臨時停車的構成比例,停車場的收費情況,停車場供需情況,停車管理方式等。
停車特征調查內容應包括:停車場服務對象及范圍,尋找停車場的難易程度,使用本停車場的頻率(每周或每月),車輛使用者出行目的,出行過程中的各個起訖點,停車地點到目的地的步行距離,停車場在停車調查開始/結束時的停車數量,車輛到達/離開停車場的時間,付費方式(單次計費、月費、自有車位),實際停車費用等。
1.1.2 調查時段、地點選擇設計
停車特征調查應分區域進行;數據來源為自動收費系統數據記錄的,宜至少分析連續3天以上的原始數據。
直接訪問可以在路邊或停車場(庫)內(或在出入口)進行,訪問內容應該簡明、準確,詢問一般宜選在離開時進行。
1.1.3 調查方法
停車調查樣本數量和分布應滿足相關規劃研究的要求,如采用抽樣調查方法,原則上應包含研究范圍內不同地區的各類停車設施。
停車場調查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可以結合使用):
1)征詢意見調查:采用發明信片和直接與車主對話方式,較詳細地記錄停放車輛目的,從停放車輛地點至出行目的地的距離,出發地點、目的地,在該地停放車輛頻率,違章停放理由,停車收費與管理意見等;
2)間斷式記錄調查:調查員在調查區間內邊巡回行走,邊記錄停放車輛的數量和停放方式、車型分類特征,巡回觀測的周期時間可以是5min、10min、15min、30min、1h以上等等,可再分為記車號(適合機動車)和不記車號(適合非機動車),適合于路邊停車場的車輛停放調查;
3)連續式記錄調查:調查員在調查區間對停放車輛的車型、牌照和開始停放時刻及終止停放時刻記錄下來,適合于大型公共建筑、專業停車場(庫)的機動車停放調查;
4)在安裝有IC卡管理系統的停車場,也可以通過物業公司收集樣本停車場在連續一定時期內的車輛出入記錄。
2.1 調查組織實施
2.1.1 停車調查組織工作由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專業調查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停車場管理公司)負責。
2.1.2 調查實施
停車調查實施前應在建筑物或停車場出入口提前發布相關告示,以取得被調查者的配合。
停車調查一般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根據預先制定的調查表格填寫后上報(現場調查或由物業管理公司填寫或從IC卡數據整理得到)。
3.1 調查數據處理
3.1.1 調查表格內容應盡量采用預編碼的方式(除出行起終點外),對停放設施應建立一個編碼系統:在起訖調查小區編碼基礎上,可再按更詳細的街坊編出二級編碼,對各個停放設施再依次單獨編碼。
3.1.2 評價不同停放地點或區域的停放供需情況時,應將車位容量和停放數量都換算到同一標準車型進行比較分析。
4.1 調查成果
4.1.1 調查成果應包括調查數據庫和調查統計分析報告。調查數據庫納入綜合交通調查數據庫進行存儲與管理。
4.1.2 調查統計分析報告通過分析停車關鍵參數,把握停車特征與土地利用之間的關系,為建立和標定交通模型以及靜態交通設施規劃等提供科學的依據。主要內容應包含:城市停車總體供需情況,停車收費標準,配建停車場指標及執行情況,現有停車場的形式及構成,停車場建設方式及停車管理體制,以及平均停車時間,停車能力(停車場容量),車位周轉率,停車場利用率,高峰小時停車集中指數等統計指標。


